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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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众无忧服务协议

一、接受条款

欢迎您使用“环众无忧一站式环保资源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以下所述条款和条件是使用平台服务的用户和环众无忧(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使用平台服务所达成的协议。

当您在平台线上完成注册时,即代表您已理解本协议内容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正文及所有我们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关于服务的各类规则、规范、公告、说明和(或)通知等,包括但不限于《环众无忧服务协议》、《法律申明》,以及环众无忧现有的及不时更新的或新发布的《环众无忧服务协议》、《隐私权保护声明》、《知识产权声明》、《免责条款》以及其他各项网站规则、制度等。  

所有前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我们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实际业务运营的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相关内容, 并提前公示于软件系统、网站等以通知用户。修改后的条款应于公示通知指定的日期生效。 在我们修改本协议并生效后,用户继续使用服务应被视作用户已接受了修改后的条款。 用户如不同意相关修改的,应停止使用服务。除非得到我们的书面授权,任何人将不得修改本协议。

请注意,本协议请您仔细阅读。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 请通过我们指定的客服渠道进行询问,我们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我们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同意本协议或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二、定义

2.1 环众无忧服务:简称“服务”,是由平台提供给用户用于获取环保资源、发布环保行业信息、寻求合作机会与展示企业形象等功能的总称。

2.2 软件服务费:指用户使用服务过程中,就使用环众无忧提供的服务系统提供的服务时,需按约定向环众无忧支付的费用。免费服务除外。

2.3 广告服务费:指用户使用服务过程中,就使用平台广告媒介资源,需按约定向平台支付的费用。免费服务除外。

2.4搜索关键词:简称“关键词”,指用户指定的由汉字、数字和(或)字母等构成的字串。 该字串必须符合环众无忧信息发布要求及其他环众无忧搜索关键词设置规范的规定。


三、协议生效

3.1 协议生效后的 3 个工作日内我们向用户开通服务,默认用户可以开始使用平台内相关功能。


四、服务对象

4.1 除非与我们另有书面约定,用户申请和使用服务,应符合《环众无忧服务使用规范》关于“用户管理”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同时,如我们对用户使用服务内的部分功能有额外要求的, 用户在符合相应要求后方可使用该等功能。

4.2 用户了解并同意,即使已签署了本协议或实际使用服务,但如用户有不符合本条款 相关规定的,我们保留随时拒绝、中止或终止用户使用服务的权利。我们并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服务对象的范围进行调整并进行公告,而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五、服务内容

5.1 服务内容分为【软件服务】和【广告服务】两部分。

【软件服务】

环众无忧的服务系统是提供给用户用以实现相关操作的技术支持。

用户通过服务系统具体可实现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1)  入驻服务:完善公司相关信息(包括公司介绍、公司店铺、联系方式);

2)  商铺装修:包括设置招牌、热销商品、主打商品等;

3)  整合服务:平台内资源协调整合的服务;

4)  产品推广:用户的产品和服务的平台内展示、合作平台间的全网推广;

5)  推送服务:每日询盘信息依据主营行业进行推送;每日采购信息依据主营行业进行推送;

6)  站内采购信息无条数限制查看;

【广告服务】

品牌推广提供的广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负责媒介资源的协调、提供和维护。

(b)负责对用户提供或自行设置的资质、指定信息等进行必要的审查,审查方式包括系统过滤、使用国家机关官方网站进行核查等。

(c)平台内广告位的推荐和展示合作。

5.2 用户须同意:

(a)鉴于媒介资源方面相关要求、投放效果等因素,不同用户指定信息的展示位置、展现形式等可能会存在差异。同时, 介于有可能因版面改版等原因造成的原有广告展示位置的更改,用户应予以同意。

(b)我们保留基于服务发展及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等需要,对服务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修改、转移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指定信息展示位置和页面、页面规格和形式等。 我们进一步保留在服务系统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或其它语种服务等的权利。

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我们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


六、服务开通

6.1 除非用户与我们另有书面约定,用户使用服务,其服务费用必须预付。

6.2 我们将于用户首次成功缴费后的 3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依据相关规定向用户开通服务。由于用户原因导致服务为开通除外;


七、用户义务

7.1 用户在此声明并保证,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实施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其商品销售或服务的提供等,均遵守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环众无忧服务协议》、《隐私权保护声明》、《知识产权声明》、《免责条款》等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用户应自行对其指定信息或选定的关键词及相关内容、商品、服务等以及对通过服务进行的其他活动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承担全部责任。用户同时保证,使用本平台资源不会因用户使用服务而构成违法、违约或者对任何第三人的侵权。

7.2 用户承诺,其将恪守诚信经营原则,下述任一情形均是对本协议及诚信经营原则的违反:

(a)涉嫌利用服务实施欺诈或其他违法行为(我们有权单方对此作出认定)。

(b)被任何第三方投诉,称其有收款不发货或所发货物与约定严重不符等恶意或严重违约行为,或称其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等的行为。

(c)未经我们书面同意,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服务或擅自将服务转让或部分转让他人的(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许可他人使用其帐号和密码使用服务,或擅自将其帐号和密码转让或泄露给他人的)。

(d)利用服务或计算机病毒/程序等手段,非法窃取、删除、修改或增加环众无忧或环众无忧其他会员的任何信息,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危害环众无忧的正常运行的。

(e)恶意使用服务,使用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等干预或试图干预环众无忧软件;

(d)以不良方法或技术等规避本协议约定、规则的要求等。

7.3 用户对使用服务的效果应有合理预估,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不对用户使用服务后的访问量、商品销量、经营业绩、投资收益等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 与软件预测数据相关的(包括信赖这些预测行事而产生的)任何后果、责任、风险,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4 用户因同意或履行本协议,或因使用服务而获得的有关我们或我们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财务、市场、管理等方面的科学、商业、数据或内部信息、均为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的保密信息,应为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的专有财产。用户在此承诺对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除用于使用服务之目的,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款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服务的中止或终止而终止。

7.5 用户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有第三方对用户提起投诉,或我们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其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我们均有权要求用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拒绝用户发布指定信息或立即部分/全部删除用户的指定信息,情节严重的,我们并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提供服务,且不予退还用户服务费用。 如因此致我们、我们关联公司或媒介资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 于依法必须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均由用户承担。

7.6 用户了解并同意,第三方因用户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实施的行为而要求我们或我们关联公司承担责任的,我们或我们关联公司有权独立判定是否和解、和解的方式与金额等。前述情形下,和解金额亦为我们或我们关联公司的损失,由用户全额承担。

7.7 用户了解并同意,我们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用户是否违反本协议、规则约定或是否情节严重做出独立判定, 并根据单方认定结果适用协议、规则予以处理以及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且无须征得用户的同意或提前通知予用户。用户应自行保存与用户行为有关的全部证据,并应对无法提供充要证据而承担不利后果。


八、责任限制和免责

8.1我们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8.2 我们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向用户或第三方就其使用服务时在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负责。

8.3 用户同意,对任何由我们免费提供或作为促销手段赠送的其他软件、服务或服务期,我们保留调整、变更及撤销的权利。

8.4 对下列情形,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a)并非由于我们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服务未能提供。

(b)由于用户的故意或过失导致用户及/或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

(c)在用户指定信息、关键词或用户商誉有任何瑕疵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我们有合理理 由怀疑或第三方投诉等),或双方就上述瑕疵或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时,我们单方删除用户指 定信息、中止和(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且不予退还服务费。

(d)用户违反本协议或规则,或违反与我们的其它协议、合同及/或约定,或者违反环众无忧规则,被相应处罚的。

(e)因不可抗力导致我们不能履行其义务的。


九、服务的中止和终止

9.1 用户服务可能于下述任一情形下中止或终止,我们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a)用户不再符合本协议第四条规定;

(b)用户预存的服务费消耗完毕或余额不足,或免费服务到期;

(c)用户主动向我们申请注销或终止服务;

(d)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环众无忧服务使用规范》、《环众无忧服务活动规范》,被中止或终止服务;

(e)我们提前15天通知用户,单方无理由终止本协议;免费服务客户可以不提前通知。

(f)其它我们认为需中止或终止服务的情况。

9.2 服务终止时,我们有权同时终止本协议。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中止或终止,在协议中止或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用户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


十、知识产权

10.1 我们是服务系统涉及所有权利的拥有者。服务系统包含商业秘密和全世界范围内的版权和其它知识产权。服务系统的全部权利,包括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将由我们保留。其它本协议中未经提及的权利亦由我们保留。

10.2 环众无忧,www.51env.com,环众无忧及服务相关的标识和徵记是我们或我们关联公司在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商标并受到版权法,商标法和其它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未经授权地复制, 模仿,使用或发布上述标识,均被禁止。


十一、其他

11.1 本协议取代双方就有关本协议所载任何事项于先前以口头及书面达成的共识。

11.2 我们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公司并提前通知用户,我们承诺该转让将不影响用户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否则我们将与受让者共同承担对用户的责任。

11.3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用户如因本协议与我们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等争议将由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管辖。

11.4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条款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

11.5 我们于用户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用户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